今天是:

新闻通知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通知 >> 通知公告 >> 正文

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纪要(2011年第1号)

发布日期:2011-10-20    作者:     来源:     点击:

20111020上午,学院党委书记、职改领导小组组长杨涛教授主持召开学院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我院2011年职称评审工作。

党委委员、职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罗文谦传达了陕西省教育系统2011年职称评审工作安排布置会议精神,汇报了我院今年职称申报情况。与会人员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讨论并形成以下决定:

一、同意院长办公会议意见,完善学院评委会投票办法。将第十六条修改为“┉3.按当年指标数额30%--50%的比例,确定入选人员,进行等额投票;未通过者与其余人员一起,按剩余指标投票筛选。4.其余人员按剩余指标投票筛选。(1) 如果通过人数多于评审指标,则按同意票由高到低顺序取够指标;当同意票数相同而指标不够时,以不同意票少者优先;如仍并列,则在并列者中间再进行一次差额投票,得同意票多者获得通过(下同)。(2)如果通过人数少于评审指标,则在未通过人员中按得票顺序选取剩余指标二倍的人数,进行筛选投票,可多次进行直到完成评审指标或出现本次投票无人通过。出现本次投票无人通过时,再选取剩余指标人数,进行本批次最后一次投票。(3) 评审材料上报省级有关部门时,按当年同批次指标30%50%的比例等额投票和第一次筛选投票通过人员的得票情况,按实际得票填写;以后通过人员的得票,同意票按大于出席评委人数的2/3但不高于同批次上次投票通过人员最低票数填写。”

二、同意院长办公会议意见,修改非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量化表客观分部分修改后的量化表如下。

非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量化指标与分值分配表

 评分项目

主观分(100

客观分(100

思政

表现

岗位业绩

科研能力

其他

工作

科研

工作量

职工满意率

述职 评议

综合

项目

助理级晋升中级

30

60

10

30

30

30

10

中级晋升副高级

30

60

10

35

25

30

10

副高级晋升高级

30

60

10

40

20

30

10

 

三、关于淘汰率和指标问题

鉴于省上评审条件不断提高,近几年内学院评委会职称评审的淘汰率维持在2010年水平,不再提高。教授的淘汰率为15%,副教授的淘汰率为30%,讲师的淘汰率为35%非教师系列淘汰率为:正高职称30%,副高职称45%,中级职称50%。具体指标由人事处根据当年申报情况提出建议,报学院职改领导小组批准后下达给学院评委会。会议责成人事处积极向教育厅和人社厅争取副高和中级职称指标,尽最大可能满足我院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学评估的需求。

副教授和讲师评审仍实行文科理科分开,其它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暂不分文理科。

今年教师系列:申报教授4人,分配指标3个;申报副教授(文科)4人,分配指标3个;申报副教授(理科)4人,分配指标3个;申报讲师(文科)18人,分配指标12个;申报讲师(理科)14人,分配指标9个。

今年非教师系列:申报正高1人,副高2人,分配指标2个;申报中级4人,分配指标2个。

四、关于部分非教师系列申请实行评聘分开问题

根据省教育厅职改办关于我省教育系统不实行评聘分开的答复,我校不实行评聘分开。

五、关于中文系建议特聘李春平同志为教授问题

会议决定,提交学院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评议、票决,若同意人数超过全体委员的2/3,再报学院党委会议审定后聘任。

 

会议强调,国家对事业单位实行的是职工人数和结构比例双重控制的人事管理制度。由于受专业技术岗位总数和职称结构比例的限制,我校每年能够提供的副高和中级专业技术岗位数与教职工职称晋升需求的矛盾将会越来越突出,评审过程中的竞争将会越来越激烈,职称评审将逐步成为好中选优的选拔过程,许多教职工经过多年的努力才能取得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这在老本科院校和升本较早的兄弟院校已经成为常态。我校职称评审工作正处在这一难以逾越的发展过程中,部分教职工可能一时难以理解甚至难以接受这一变化,需要各院系、各部门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与疏导工作,使大家都能正确对待职称评审,既能充分发挥职称评审的激励与导向作用,又能尽量减轻申报职称同志的心理压力和焦虑情绪,使职称评审工作在和谐的气氛中有序地进行。

会议要求,人事处和教务处要加大教学研究、教学效果和教学成果在职称评审中的份量。充实教学工作评价项目并加大评审力度,使教学研究与改革成绩突出、师德高尚、教学效果好、教学满意率高的教师能在职称评审中脱颖而出。

 

参加会议人员:杨    王兴林  胡鸿晓      向纪明   罗文谦

因当年申报职称回避人员:闵小平  杨行玉

 

 

 

安康学院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代章)   

一一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