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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学院师德师风监督

发布日期:2022-05-05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及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师德师风建设,健全师德师风监督机制,畅通师德师风监督投诉渠道,现将我校师德师风监督投诉方式公布如下:

一、监督投诉范围

安康学院全体在册在岗教职工、校聘合同工及校内其他从业人员,包括引进人才、公开招聘人员、外聘教师等。

二、监督投诉内容

对于以下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均可进行监督投诉:

(一)政治素养方面: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的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二)职业道德方面:在招生、考试、推优、保研、就业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三)教书育人方面: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要求学生从事与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宜。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或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

(四)言行作风方面:与学生发生任何不正当关系,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假公济私,擅自利用学校名义或校名、校徽、专利、场所等资源谋取个人利益。

(五)其他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安康学院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修订)》所列师德失范行为“负面清单”中的内容。

三、监督投诉方式

为方便广大师生及社会各界人士进行监督投诉,特设立以下两种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0915-3261903

投诉邮箱:sdsf@aku.edu.cn

请在邮件中详细描述投诉事项、涉及人员及具体证据,以便我们及时、准确地处理。

四、处理流程

(一)受理登记,对收到的监督投诉信息进行详细登记,确保信息完整无误。

(二)初步核查,根据投诉内容,转交相关部门或单位进行初步核查。

(三)调查处理,对初步核查属实的问题,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专项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依规依纪进行处理。

(四)反馈结果,处理结果将及时反馈给投诉人,并保护投诉人的个人信息和隐私。

五、注意事项

投诉人应如实提供投诉信息,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对借投诉之名制造事端、干扰学校正常工作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学校将对投诉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确保投诉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