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安康学院人事代理工作暂行办法》(校发〔2014〕156号)和《人事代理聘用合同(2016)》,我校2016年招聘的人事代理人员聘期将满,现对聘期期满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范围
2016年入职的人事代理人员(名单附后)。当年新进人员中,考取博士研究生并与学校签订委培协议的人员可直接确定优秀格次,不参加此次考核。
二、考核程序
1.个人材料提交(6月7日之前)
提交《安康学院人事代理人员聘期考核个人业绩申报表》(见附件1)及相应支撑材料复印件。
2.材料审核(6月14日之前)
人事处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资料审核。
3.召开考核大会(6月30日之前)
个人述职,同时学校考评委员会对参加考核的人员进行量化考核。
4.公示考核结果(7月10日之前)
学校考评委员会评审后结果报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考核结果。
三、考核要求
1.参加考核的人员需对照通知要求准备材料,按时参加考核及述职。
2.考核工作联系人:陈颉,电话:3261836
附:参加考核人员名单
包明林、陈皓、丁礼磊、郭楠楠、黄志贵、姜涛、李宝、柳晓燕、史文敏、唐明宇、王硕、张芳、邹超然
附件1:安康学院人事代理人员聘期考核个人业绩申报表
人事处
2019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