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教职工:
依据陕人社发〔2018〕54号文件精神,从2018年7月1日起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我校从2019年4月起执行新标准。
2018年7月至2019年3月工资差额将于近日发放至个人工资账户,请注意查收。具体明细请登陆计财处网站查询,补发金额计算公式中的数字代表列数。如有疑问,请咨询人事处劳资科(陈老师,3261836)。
人 事 处
2019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