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二级单位: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关于做好2019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陕教工生﹝2019﹞4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该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须为我校在编在岗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工作骨干。从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或党务工作满3年,且具有硕士学位,有2名具有相关学科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不受限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报考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其他要求
1.报名该计划的老师请于2月25日,将资格审查表交人事处103室。
2.请报考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老师,密切关注报考学校网上的招生简章,按招生单位要求进行报考。
未尽事宜请与人事处联系,联系人:王 璐 黄志贵,联系电话:3261706
附件:
1. 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关于做好2019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陕教工生﹝2019﹞4号)
2.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
人事处
2019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