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省审计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工资津贴补贴发放情况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禁自行出台政策发放工资津贴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办发电〔2018〕20号)精神,现对学校工资津贴补贴发放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根据工作安排,现进入自查清理阶段,请各二级单位自查2017年和2018年5月底之前自行牵头签字发放的津补贴(除绩效工资外),并填写《全省行政事业单位规范工资津贴补贴外各项奖金津贴补助发放情况专项(自查)检查表》(附件1)。有发放项目的二级单位按照表格格式填写发放明细,无发放项目的二级单位在空白表上填写“无”,纸质表需要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填写完成的纸质表格于6月29日前交至人事处劳资科(行政楼104)。
有发放项目而未如实填写表格的单位,相关责任由二级单位负责人承担。
联系人:丁兵,3261836
人事处
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