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暂行办法》(陕人社发〔2016〕27号)、《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工程)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17〕107号)和《安康学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细则(试行)》(校发〔2014〕162号)有关规定,现决定对我校专业技术人员2017年度专业科目小时进行审定和网上审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科目小时申报对象
需要登记2017年度专业科目小时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纸质材料提交和审定
1.5月17日—5月22日,申报人根据《专业科目小时认证标准和要求》(附件1),填写《专业科目小时审定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附件2)、并附所填内容原件及复印件(装订成册,装订顺序为申请表、表内逐项内容支撑材料复印件)及继续教育证书原件(根据人社厅文件,2017年开始不再统一发放继续教育证书,2017年才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专业技术人员不用提供继续教育证书),上述材料装入档案袋,档案袋封面注明姓名、二级学院或部门、职称和个人联系方式。
2.5月23日—5月24日,二级学院、部门收集本单位申报人材料,审核支撑材料原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填写《安康学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小时材料报送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附件4),于5月24日前将材料(申请表、盖章的支撑材料复印件、汇总表、继续教育证书原件)集中报送至人事处103室。
3.5月25日—6月14日,职能部门审定申报材料。
第二阶段:网上申报及审核阶段
1.6月15—6月20日,人事处将审定结果(《申请表》电子版)反馈至二级单位,二级学院、部门组织教师进行网上申报。根据人社厅要求,2016年及之前的学时登记在继续教育证书上,从2017年开始,需在“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http://jxjy.xidian.edu.cn)上登录并完成专业课小时申报,操作流程见(附件3)(注意:网上申报时,项目名称和小时数量务必与审定后的《申请表》保持一致,若不一致审核不予通过且不再另行通知)。
2.6月21日—6月30日,人事处进行网上审核。
3.6月30日后,个人自行登录“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http://jxjy.xidian.edu.cn),完成成绩打印、粘贴在继续教育证书相应位置等工作,无继续教育证书人员直接打印保存。
三、相关要求
1.请各二级学院、部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小时认证等工作,并要求教师在各时间截点内完成相应工作任务,逾期责任自负。
2.请各二级学院、部门通知申报人根据要求,对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小时认证标准和要求》(附件1),认真填写《安康学院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小时转换申请表》(附件2)并提供相应支撑材料,无支撑材料或支撑材料不全者不予认定。请各二级学院、部门对支撑材料原件进行审核,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3.申报人务必准备不低于规定小时数的支撑材料,并妥善保存支撑材料原件备查。专业科目小时不足者不予办理登记。
4.申报人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所需材料上报所在二级学院或部门,人事处不接收个人所报送材料。
5.在线学习学时(每年最多认定50小时)申请转换为专业科目小时的,请在申请表中写明在线培训课程名称。从2018年开始,学校不再购买在线学习课程,如老师有需要,请联系陕西师范大学王老师(联系电话:029-85308120)、程老师(联系电话:029-85308046)自行缴费学习。
联系人:王 璐 黄志贵 联系电话:3261706
附件:1.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小时认证标准和要求
2.安康学院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小时审定申请表
3.2017年继续教育专业课科目小时网上申报操作流程
4.安康学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小时审定材料汇总表
人事处
2018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