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加强对学校青年教师的培养,根据《安康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实施办法(修订)》(校发〔2016〕182号),现将为2017年新进教师遴选导师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对象
2017年新进专任教师(不含辅导员)
二、导师聘用条件
1.师德高尚,治学严谨,爱岗敬业,为人正派;
2.了解学科前沿知识,积极开展教学改革、科学研究;
3.工作岗位在二级学院;
4.承担有本科专业教学任务;
5.具有正高级职称(根据工作需要可放宽至五级副教授)。
请各二级学院根据相关要求,结合新进教师专业及学院学科建设情况为2017年新进教师遴选导师,并于10月18日17:00前将遴选结果报送至师资科(人事处103室)。
联系人:王璐 黄志贵 电话:3261706
人事处
2017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