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请相关部门于6月30日前报送本学期江北校区坐班人员工作及交通补贴纸质版至人事处104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2016年9月,学校修订印发了《安康学院江北校区工作及交通补贴实施办法(修订)》(校发〔2016〕184号),主要变化如下:
(1)行政教辅工勤人员为坐班人员,补贴天数及工作交通补贴由人事处根据学校放假安排统一核算;(2)专职教师课时交通补贴由教务处统一核算申报;(3)享受工作交通补贴的坐班人员,不享受专职教师的课时交通补贴(晚自习、双休日上课除外);(4)外聘人员、计划外用工参照执行。
填报说明及要求:
1、江北校区坐班人员填写附件1,坐班人员应为固定行政管理人员,表中备注栏填写请假天数及未在江北工作天数。表格由负责人签字、部门盖章。
2、江北校区坐班人员晚自习、双休日授课的(除全校公选课,该项由教务处申报)填写附件2,负责人签字、部门盖章。
3、江南校区在江北没有常设机构的工作人员在江北临时坐班的,填写附件3,负责人和分管校领导签字、部门盖章,并附支撑材料。
4、专职教师课时交通补贴由教务处统一核算申报。
特此通知!
校发〔2016〕184号文件链接:
http://bgs.aku.edu.cn/content.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reeid=1214&wbnewsid=5205
电子版发送邮箱:526610398@qq.com,命名方式:部门+2017上半年工作交通补贴。
联系人:陈颉 联系电话:3261836
人事处
2017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