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
按照《安康学院工勤岗位技术等级评聘管理暂行办法》(校发﹝2014﹞161号),经学校5月16日党委会议研究,就首批校聘技师聘期期满的考核问题和第二轮校聘技师聘任工作做如下安排,请遵照执行:
一、首批校聘技师聘期期满的考核
1.考核对象为目前在岗的首批校聘技师(12人):蔡兴平、宫东升、胡运斌、黄永巍、雷崇毅、李冰、李劲松、马谊财、文群、武兵、赵光智、朱刚。
2.考核流程:个人填写《安康学院工勤岗位(校聘技师)聘期考核表》(附件1)——部门签署考核意见——学校工勤岗位聘任委员会投票表决确定聘任结果。(考核表需双面打印)
部门组织考核要广泛听取意见,必须征求一定数量(3人以上)服务对象的意见,注重考查申报人员日常服务的效果和态度,以处务会议或党政联席会议的方式确定考核结果,保证考核结果的公正。
3.考核结果的运用
部门考核结果分为两种:合格,继续聘任为校聘技师;不合格,不再续聘为校聘技师。
对部门考核合格人员,学校工勤岗位聘任委员会投票表决确定聘任结果。同意票超过2/3,考核格次为合格,继续聘任为校聘技师;同意票少于2/3,不合格,不再续聘为校聘技师。
4.时间安排:相关部门5月19日前完成对校聘技师的考核,相关材料交人事处。
二、第二轮校聘技师工作聘任工作
1.指标:追加8个校设技师岗位指标
2.工作安排:
(1)个人向所在部门申报,填写《技师岗位聘任申请表》(附件2),同时提交量化积分相关证明材料。5月23日完成。
(2)部门或院系进行资格审查,开展考评。相关部门或院系成立考评工作小组,由3-5人组成,由部门领导、工会负责人、职工代表组成,部门主要领导任组长,对申报人员进行考评,提出聘任意见交人事处。5月24日完成。
(3)人事处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对申报人员进行测评。人事处根据《技师聘任量化计分办法》(附件3)和《技师聘任考核评价评分表》(附件4)计算申报人员的量化积分,进行排名和公示。5月26日前完成。
(4)学校召开工勤岗位聘任委员会会议,对申报人员进行评审。5月31日前完成。
(5)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聘任名单并公示。
(6)发文聘任。
人事处
2017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