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新闻通知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通知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4-11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官遴选工作的通知》(陕教师办〔20176号),省教育厅决定启动新一轮面试考官遴选推荐工作,请组织教师积极申报。

一、申报基本条件

1.熟悉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及教师资格考试相关政策规定,从事本学科(领域)教育教学或研究工作累计10年以上;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扎实的本学科(领域)专业知识,较强的分析概括能力、判断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身体健康,公道正派,能胜任考官工作,年龄不超过55周岁;

3.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其中小学、幼儿园、中学薄弱学科可放宽至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获得省级优秀教学能手及以上称号的不作要求。

二、申报程序

个人申报,逐级推荐。采取个人申报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择优确定推荐人选。此次申报暂不设名额限制。

三、申报材料

    申报人员须填写《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官推荐表》(附件1),同时填写《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官基本信息汇总表》(附件2),申报学科代码根据《申报面试考官学科代码与名称对照表》(附件3)填写。提交材料时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

四、申报时间地点

申报人将申报材料于413日(星期四)1100前提交至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103),联系电话32617063261836

 

 

附件:

1.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官推荐表

2.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官基本信息汇总表

3.申报面试考官学科代码与名称对照表

4.关于做好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官遴选工作的通知》(陕教师办〔20176号)http://www.snedu.gov.cn/news/jiaoyutingwenjian/201703/29/11988.html

 

 

        人事处  教务处

                       2017411

  • 附件【附件1.doc】已下载
  • 附件【附件3.doc】已下载
  • 附件【附件2.doc】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