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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高校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辅导员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1-04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2016年高校教师和辅导员系列职称评审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及基本要求

(一)申报人员范围:本次评审涉及高校教师系列高级职称、专职辅导员申报思政学科职称。

(二)基本要求:

1.申报人任现职级年限计算至20161231日;其提交任现职级以来取得的各类业绩成果及对应支撑材料的截止日期至2016118日。

2.取得符合规定的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和在有效期内的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有效期自证书签发之月计算至满年满月止);符合免试条件人员,须提交相应的免试申请表和免试条件支撑材料,免试申请表在人事处网页下载。

3.完成2014年度(含)以来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要求并提交相关材料。

4.根据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职称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办发〔201626号),申报晋升职称人员近5年(2011年至2015年)的年度考核等次至少为合格或称职,其中申报晋升高级职称人员至少须取得1次优秀等次。

二、评审办法

2016年职称评审工作按照陕人社发〔201186号、陕人社函《关于做好2016年高校教师些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校党发〔201624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工作时间及安排

(一)成立工作机构、个人报名。根据《安康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实施办法》(校党发〔201624号)要求,相关二级学院、部门成立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组(以下简称评审组),对本单位本次申报范围内的职称晋升情况统计,填写《拟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情况一览表(2016年)》,于11811时前报学校职改办(人事处103室)备案,并领取“陕西省教育厅职称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职称系统”)申报人账号。申报人向所在二级学院、部门评审组报名、申请,并按照要求准备申报电子化材料和纸质版材料(2016年新进教师此次一并申报认定职称)。

(二)114-8日,个人申报,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评审组审核、报送材料。申报人在本单位评审组领取申报账号,填报“职称系统”,并按电子化评审材料要求上传除《评审表》外的各类PDF文件,同时提交校内个人申报纸质材料。各二级学院、部门评审组接收申报材料,对申报人材料进行初审,汇总并完成考核推荐工作。申报人员材料经各二级学院、部门评审组审核盖章后,于11811时前统一报送,学校职改办不接收个人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三)119-10日,职改办进行资格审查;申报人将审查通过的《评审表》电子化上传到“职称系统”,并将《评审表》原件交至学校职改办。

(四)1111-1115日,学科组对申报教授、副教授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开展答辩工作(专职辅导员增加岗位职责评价)。

(五)1116-1120日,教务处、科研处计算、汇总各项量化得分、进行人员排序并公示;职改办公开展示申报材料。

(六)1121-26日,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学校职改办公示评审结果。

(七)1127-30日,学校职改办整理、规范上报评审材料,报送省教育厅职改办。

四、接收材料清单及须知

(一)各二级学院、部门评审组向学校职改办提交如下材料:

1.《拟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情况一览表(2016年)》(二级学院、部门负责人签字,部门盖章,含电子版);

2.申报人材料。

(二)申报人应提交材料如下:

1.电子化材料

根据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相关规定,所有申报人材料须电子化并通过“职称系统”(入口域名地址为zcps.sneducloud.com)报送。电子化材料包括评审表PDF文档、资质类文件PDF文档、论文论著PDF文档、科学研究项目成果PDF文档、业务奖励专利成果PDF文档五类。

2.纸质材料

1)《评审表》一式三份;

2)申报人客观分积分表(含电子版。由基本情况表、教研积分表和科研积分表三部分构成,每部分一份);

3)资质类PDF文档所对应的纸质复印件(需二级学院、部门审核盖章);

4)申报客观分积分材料原件,材料范围和数量请严格按照校党发〔201624号文件要求上报。

3.职称外语或计算机免试申请表(申请免试者提交)

五、有关问题

(一)报送材料要求(详见附件)。各类成果须有实证材料,如无法提供实证支撑材料,不能填写在《评审表》中。《评审表》所填内容须在相应PDF文件中体现,并符合电子化材料制作要求。按省教育厅要求,所有申报人必须在“职称系统”内提交评审材料。

(二)我校职称评审实行业绩成果量化评分,评分标准按校党发〔201624号及职改领导小组会议纪要执行。教学工作成果评分(教学工作量、教学评价和教研积分等)由教务处负责审查、核算;科技工作成果评分(论文、知识产权、著作或教材、科研项目与学术交流、社会服务等)由科研处负责审查、核算;专职辅导员申报思政系列岗位职责评价由人事处、学工部负责组织实施。

(三)相关表格可在学校人事处网站下载,并根据申报系列及填表说明对应填写。公开发表的论文必须按照核心期刊论文在先、非核心期刊论文在后的顺序填写,只填写独著和第一作者论文(教育厅评审时,对第二作者论文材料不作为评审依据)。

(四)材料提交要求。校内评审阶段申报人员部分证件(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高校教师资格证、任职资格证、职称计算机合格证、职称外语合格证、继续教育证书)只需提供复印件,不需提供原件。各二级学院、部门评审组应对上述证件的真实性进行核实,报送学校的上述材料复印件必须加盖部门公章。论文论著等其他材料均应报送原件,装袋并在袋面注明申报人姓名、二级学院或部门、联系方式等信息。

(五)关于申报专业学科问题。2016年高等学校教师系列职务任职资格拟评审的专业学科暂定位为以下23个:(1)马列学科、(2)中文学科、(3)经济学科、(4)外语学科、(5)机械学科、(6)数学学科、(7)物理学科、(8)化学学科、(9)体育学科、(10)教育心理学科、(11)思政学科、(12)电学学科、(13)计算机学科、(14)轻纺学科、(15)地矿油学科、(16)医学学科、(17)农林生物学科、(18)表演艺术学科(注:纳入音乐、舞蹈、戏剧、影视、播音主持等学科专业)、(19)美术设计学科、(20)材料学科、(21)历史学科、(22)法学学科、(23)土建学科。

(六)申报认定职称者在“职称系统”中填报《认定审批表》并上传相关PDF文件。

(七)评审费用按省教育厅和学校规定缴纳。

六、工作要求

所有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学术道德和职评政策要求,在提交的成果中,不得有虚假材料或非法出版物,凡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评审资格并追究各二级学院、部门评审组组长和申报人员的责任。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事关学校教学科研与服务管理队伍建设,事关教职工的切身利益,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工作。各二级学院、部门评审组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准确掌握政策,严格把关。教务处、科研处和人事处要严格工作纪律,严把教科研成果、工作量审查关,切实履行职责,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做好2016年职称评审工作。严禁任何人以不正当手段影响职称评审工作,对由于工作失职造成损失或违反评审纪律者,由纪委监察处严肃查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因时间紧、任务重,请各二级学院、部门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开展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我校2016年职称评审工作顺利进行。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丁      璐(人事处)3261836  3261706 

  云(教务处)3261204

  强(科研处)3261801

附件:2016年职评相关材料(在学校人事处网页下载,其中教研积分表在学校教务处网页下载,科研积分表在学校科研处网页下载,不再另行印发)                

 

 

             学校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