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学校职改办决定对我校非教师系列的职称评审学科评议答辩时间安排如下:
1. 评议答辩时间:2016年10月15日上午8:30。
2. 评议答辩地点:江南校区第二会议室
3. 评议答辩程序
(1) 个人述职不超过8分钟。主要说明本人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的经历及业务学习、培训等情况;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所取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及本人在其中所起的作用;论文、著作或译著等有关情况。
(2) 评委质疑答辩不超过10分钟。
(3) 评委根据申报人述职情况评分,职改办将评分结果提交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
安康学院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
201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