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省属高校2016年度专业技术三级岗位实施工作及2011年度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用人员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陕教人办〔2016〕25号)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16年专业技术三级岗位实施工作(以下简称实施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及申报条件。
聘用在专业技术四级岗位的正式工作人员,符合申报条件的均
可申报,不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校领导不在申报范围。教授三级岗位申报条件按照《陕西省省属高等学校教师三级岗位管理办法(修订)》(陕教人办〔2016〕25号)(见附件1)第二章第七、八、九条规定执行。
二、申报原则及程序。
省属高等学校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的申报,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注重业绩的原则,坚持面向一线、鼓励创新的原则,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 个人申请,并填写《陕西省省属高等学校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
报表(2016年)》(见附件2);
2. 学校组织资格审查、评议、公示,产生拟聘人选,并推荐上报
教育厅;
3. 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议;
4. 省教育厅批准。
三、申报材料。
1.《陕西省省属高等学校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表(2016年)》(一式三份);
2.符合申报条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校领导申报教授三级岗位的还应提供课时证明;
3.反映申报人重要业绩的简要材料(1000字以内)。
四、时间安排。
请各学院、各部门务必于9月9日中午12点之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过期不予受理。
因本次工作安排时间紧,请各二级学院、各部门积极组织相关人员申报,具体事宜请咨询人事处师资科,联系电话:0915-3261706。
附件:
1. 《陕西省省属高等学校教师三级岗位管理办法(修订)》(陕教
人办〔2016〕25号)
2.《陕西省省属高等学校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表(2016年)》
3.《陕西省省属高等学校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表(2016年)》填表说明及报送材料要求
人事处
2016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