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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16年度专业技术三级岗位实施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9-04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省属高校2016年度专业技术三级岗位实施工作及2011年度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用人员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陕教人办201625)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16年专业技术三级岗位实施工作(以下简称实施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及申报条件。

聘用在专业技术四级岗位的正式工作人员,符合申报条件的均

可申报,不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校领导不在申报范围。教授三级岗位申报条件按照《陕西省省属高等学校教师三级岗位管理办法(修订)》(陕教人办201625)(见附件1)第二章第七、八、九条规定执行。

二、申报原则及程序。

省属高等学校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的申报,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注重业绩的原则,坚持面向一线、鼓励创新的原则,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   个人申请,并填写《陕西省省属高等学校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

报表(2016年)》(见附件2);

2.   学校组织资格审查、评议、公示,产生拟聘人选,并推荐上报

教育厅;

3.   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议;

4.   省教育厅批准。

三、申报材料。

1.《陕西省省属高等学校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表(2016年)》(一式三份);

2.符合申报条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校领导申报教授三级岗位的还应提供课时证明;

3.反映申报人重要业绩的简要材料(1000字以内)。

四、时间安排。

请各学院、各部门务必于99日中午12点之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过期不予受理。

因本次工作安排时间紧,请各二级学院、各部门积极组织相关人员申报,具体事宜请咨询人事处师资科,联系电话:0915-3261706

 

附件:

1.  《陕西省省属高等学校教师三级岗位管理办法(修订)》(陕教

人办201625

2.《陕西省省属高等学校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表(2016年)》

3.《陕西省省属高等学校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表(2016年)》填表说明及报送材料要求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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