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按照学校《安康学院江北校区工作及交通补贴发放办法》,请相关部门于7月11日前报送本学期工作及交通补贴纸质版至人事处104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未能报送的,安排至下学期期末与下学期工作及交通补贴一同审核发放。
填报要求:
1、请相关学院及部门按附件表格填报,教学人员统一填写工作表1“教学人员”表,行政教辅工勤人员(包括二级学院行政教辅工勤)统一填写工作表2“行政教辅工勤人员”表。
2、教学人员申报补贴按实际课时量申报(不乘以相应系数),由教师所在二级学院申报,行政教辅工勤人员课时量由安排课时的学院申报。
3、本学期核定工作日100天,请假人员应减去相应的天数。
4、江北校区行政教辅工勤人员工作时间段内在江北上课,不计算课时和交通补贴。
5、值夜班补贴由江北管委会和学工部申报。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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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颉 联系电话:3261836
人事处
201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