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我校青年教师参加社会实践锻炼,强化青年教师专业应用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进一步提升我校师资队伍建设水平,适应我校转型发展的工作需要,根据《安康学院青年教师赴行业企业实践锻炼工作实施办法(试行)〔2016〕133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组 长:陈 刚
副组长:王 军 钟生海 刘 强
成 员:赵临龙 张东红 金华峰 戴承元 何家理 哈红光 冯德学
雷升录 黄路阳 余 谦 杨松杰 查 芳 丁 兵 王 璐
二、指标分配
序号 |
二级学院名称 |
指标分配(名) |
备注 |
1 |
数统学院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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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电信学院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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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化工学院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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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文传学院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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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政社学院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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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外语学院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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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艺术学院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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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体育学院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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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教育学院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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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经管学院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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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农生学院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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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旅环学院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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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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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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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时间安排
2016年7月20日—8月31日(30—40天)
四、工作安排
1. 6月24日—6月28日,人事处制定实施方案,并报请校长审定。
2. 6月29日—7月1日,人事处组织召开2016年暑期青年教师赴行业企业实践锻炼工作安排会。
3. 7月4日—7月8日,根据《实施办法》,二级学院遴选实践锻炼基地、确定参加实践锻炼工作的人选,报人事处审批。
4. 7月11日—7月14日,召开安康学院2016年暑期青年教师赴行业企业实践锻炼动员会。
5. 7月18日—7月20日,青年教师赴行业企业实践锻炼。
6. 8月上旬,人事处会同相关部门、二级学院进行中期检查。
7. 9月下旬,召开安康学院2016年暑期青年教师赴行业企业实践锻炼总结会。
五、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此次青年教师赴行业企业实践锻炼工作,各二级学院院长是第一责任人。各二级学院要根据选派条件,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2.服从安排,虚心好学。被选拔的青年教师应严格遵守实践锻炼单位的各项规则制度和技术规程,服从实践锻炼单位的工作安排,努力解决实践锻炼单位生产实践中的技术难题。
3.总结经验,用于实践。青年教师实践锻炼结束返校后,应将自身的实践经验转化为教学案例并引入课程教学中。教师可利用自身知识与行业企业人员充分开展合作,了解和解决行业企业在技术方面的需求或在生产和服务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并将其转化为具有一定研究价值的课题,完成好教学、教研、教改任务。
人事处
201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