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行政部门:
为了落实省审计厅对我校审计整改工作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我校2015年前各类津贴补贴、劳务费、补助费等项目的发放,现对登记梳理工作通知如下:
1.请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认真梳理本部门牵头发放的各类津补贴、劳务费等,按附件1表格格式进行登记;
2.报送纸质材料时,应附发放依据文件的复印件;
3.报送表格纸质版加盖部门公章,并由负责人签字;
4.纸质版、电子版请与2016年3月25日前报人事处人事劳资科(行政楼1楼104室),人事处统一进行清理,报学校会议研究后公示执行。逾期未上报项目,将不再纳入学校发放范围;
5.科研项目在预算结构内列入的评审鉴定费、各类政策性福利性项目不在本次登记范围内。
人事处
201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