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14日,学校党委书记、职改领导小组组长王国良教授主持召开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了人事处、科研处、教务处关于2015年我校职称评审存在问题以及修改建议等情况汇报。与会人员对相关问题进行研究并形成以下纪要:
一、为推动学校管理中心下移,2016年将讲师的评审权下放二级学院,具体实施办法由人事处负责制定。
二、修订《安康学院青年教师综合素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取消 “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必须具有硕士学位,才能正常晋升副教授,具有博士学位,才能正常晋升教授” 的规定。与陕人社发〔2011〕86号文件保持一致。
三、按照国家岗位设置对主体和非主体系列进行结构控制的要求,做好非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职改领导小组可以根据岗位空缺和申报人员数量确定淘汰率。从2016年开始,非教师系列副高级、中级职称评审分文理科实施。
四、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人事处尽快调研,借鉴兄弟院校的做法,修订完善评审办法,加强辅导员队伍专业化建设。
五、人事处、科研处和教务处要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尽快修订完善《安康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实施细则》、《安康学院职称评审中科研成果计分办法》和《安康学院职称评审中教研成果计分办法》,报职改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作为2016年职称评审的依据。
参加会议人员:王国良 陈刚 胡鸿晓 闵小平 杨行玉
向纪明 王 军 钟生海 刘 强 谢 军
安康学院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代章)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