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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纪要(2016年第1号)

发布日期:2016-01-15    作者:     来源:     点击:

2016114日,学校党委书记、职改领导小组组长王国良教授主持召开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了人事处、科研处、教务处关于2015年我校职称评审存在问题以及修改建议等情况汇报。与会人员对相关问题进行研究并形成以下纪要:

一、为推动学校管理中心下移,2016年将讲师的评审权下放二级学院,具体实施办法由人事处负责制定。

二、修订《安康学院青年教师综合素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取消 “19751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必须具有硕士学位,才能正常晋升副教授,具有博士学位,才能正常晋升教授” 的规定。与陕人社发〔201186号文件保持一致。

三、按照国家岗位设置对主体和非主体系列进行结构控制的要求,做好非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职改领导小组可以根据岗位空缺和申报人员数量确定淘汰率。从2016年开始,非教师系列副高级、中级职称评审分文理科实施。

四、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人事处尽快调研,借鉴兄弟院校的做法,修订完善评审办法,加强辅导员队伍专业化建设。

五、人事处、科研处和教务处要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尽快修订完善《安康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实施细则》、《安康学院职称评审中科研成果计分办法》和《安康学院职称评审中教研成果计分办法》,报职改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作为2016年职称评审的依据。

参加会议人员:王国良  陈刚  胡鸿晓  闵小平  杨行玉 

向纪明  王 军  钟生海  刘 强  谢 军

 

安康学院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代章)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