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教育厅文件《陕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陕教师[2009]17号)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能考试与认定工作的通知》(陕教师办〔2015〕7号),申报教师资格人员需要经过体检合格,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体检内容由省教育厅制定,体检医院由省教育厅审定,体检时间进行备案。
二、规范体检工作要求。要求专人负责,专人带队,统一时间,统一地点,集中体检。对不进行体检的人员一律不予认定高校教师资格。
根据省厅文件要求,今年体检工作安排如下:
一、3月27日下午4:30在第一会议室召开高校教师资格体检说明会,请申报人员携带一寸彩色相片按时参加。
二、体检由人事处统一组织、安排,请申报人员按要求统一参加体检,逾期不补,责任自负。
三、请申报人员于2015年3月28日上午7:50在安康市中医医院门诊楼一楼大厅集合,统一进行体检。
注意事项:
1.体检前一天饮食应尽量清淡;体检前一周不应喝酒;体检当日,在完成某些要求空腹检查项目前,不能吃饭及喝水。
2.因高校教师资格体检项目涉及教师个人隐私,根据省厅要求,体检表由人事处统一保管,不对外公开。
人 事 处
201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