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
为规范计划外用工的管理工作,根据《安康学院计划外用工管理办法》,现就2014年计划外用工签订劳动合同和申报养老保险事宜通知如下:
1.各用工部门组织本部门计划外用工签订一式两份劳动合同书,统一报人事处,学校签字盖章后个人和单位各执一份。
2.申报养老保险,个人填写养老保险情况登记表,单位统一申报,个人缴纳个人承担部分。
3.已达到退休年龄者(男60岁,女50岁),不再签订劳动合同。
请相关部门于12月3日前完成此项工作。
人事处
201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