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教职工:
根据《安康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校发2013〔199〕号),经教师个人申报、院系部门推荐,人事处会同科研处、教务处审核,现对符合条件的9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10月14日-10月1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10月16日17时前向人事处或监察处反映。
联系电话:3261706(人事处),3261685(监察处)
电子邮箱:jsfzzx@aku.edu.cn(人事处),jw@aku.edu.cn(监察处)
附:青年教师导师情况表
人事处
201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