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相关部门:
为加强对学校青年教师的培养,尽快提升我校青年教师教学科研水平,充分发挥优秀教师的传帮带作用,更好地满足青年教师的业务提升需求,根据《安康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校发〔2013〕199号),学校决定开展我校第二批青年教师导师遴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申报人应符合校发〔2013〕199号文件(附件1)中规定的条件。
二、 导师遴选程序及时间要求:
个人填报《安康学院青年教师导师申报表》(符合直聘条件的教师请填写附件2中的申报表;符合遴选条件的教师请填写附件3中的申报表),2014年 10月8-9日院系部门审核推荐、汇总, 2014年 10月10日12时前将本院系、部门审核后的纸质材料报送人事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jsfzzx@aku.edu.cn)。人事处会同教务处、科研处进行资格审查,公示审核结果,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联系人:王庚 联系电话:3261706
附件1:安康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
附件2:安康学院青年教师导师申报表(直聘)
附件3:安康学院青年教师导师申报表(遴选)
(附件请在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下载http://cfd.aku.edu.cn/)
人事处
2014年 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