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门以及全校博士:
现将2013年博士津贴的考核兑现工作安排如下,请配合做好此项工作。
一、发放对象
我校2013年12月31日前在职博士。
二、发放标准
根据2010年《安康学院院长办公会议纪要(第三次)》规定,博士津贴的发放和业绩挂钩,按照三个等次执行。当年完成副教授二级岗位聘任条件成果单位中的一条,按照600元/月发放;完成副教授三级岗位聘任条件成果单位中的一条,按照400元/月发放;未完成以上成果者,按照300元/月发放。
三、考核兑现程序
1.个人申报。申报人对照《教师六、七级岗位成果单位》(见附件1),根据自己2013年取得的业绩,填写《博士学位津贴申报表》(见附件2)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2.审查核实。相关院系、部门对申报表进行核查,加盖公章后于6月13日前报送人事处。
3.兑现待遇。人事处、计财处兑现2013博士津贴,未申报者按照最低档次计发。教授津贴和博士津贴,按照就高原则,只享受一种。
联系人:丁兵 联系电话:3261836
人事处
二〇一四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