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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教师资格体检通知

发布日期:2014-03-19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文件《陕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陕教师[2009]17号)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能考试与认定工作的通知》(陕教师办〔20145号),申报教师资格人员需要经过体检合格,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体检内容由省教育厅制定,体检医院由省教育厅审定,体检时间进行备案。

二、规范体检工作要求。要求专人负责,专人带队,统一时间,统一地点,集中体检。对不进行体检的人员一律不予认定教师资格。

根据省厅文件要求,今年体检工作安排如下:

一、321日下午430在第一会议室召开高校教师资格体检说明会,请申报人员按时参加。

二、体检由人事处统一组织、安排,请申报人员按要求统一参加体检,逾期不补,责任自负。

三、请申报人员于2014322日上午700在安康市中医医院门口集合,统一进行体检。

四、体检收费说明:教师资格体检费用由教师个人承担,经过协调,标准为:242/人(男),252/人(女)。

注意事项:

1.体检前一天饮食应尽量清淡;体检前一周不应喝酒;体检当日,在完成某些要求空腹检查项目前,不能吃饭及喝水。

2.根据省厅要求,因教师资格体检要求涉及到的教师个人隐私体检项目,体检表由人事处统一保管,不对外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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