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机关支部、继续教育学院:
根据《安康学院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院发〔2010〕103号)、《安康学院关于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校党发〔2013〕1号)和学校工作安排,请于2014年1月10日前完成本部门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和师德考评工作。
(一)工作人员年度考核
1.考核范围:全校管理、教辅、服务部门工作人员,继续教育学院工作人员。学院领导单独考核,处级、副处级(实职)干部由学校组织部统一考核。2013年7月已在教学院系参加考核的人员不再参加此次考核。参加考核人员和优秀指标按照人事处核实为准。
2.考核要求:各机关支部和继续教育学院要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制定考核实施方案,将小组名单于2013年12月20日18:00前报人事处,同时领取考核表。被考核人按照岗位职责要求,撰写个人年度总结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填写考核登记表。考核工作小组在民主测评的基础上,根据被考核人平时表现和个人总结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初步意见,明确被考核人的考核结果: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考核结果连同考核表于2014年1月10日前报人事处。
3. 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构成如下:
组长:王兴林 副组长:闵小平 杨行玉
成员:胡 波 罗文谦 苏汉青 许宝林
办公室设在人事处,负责学校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受理、协调处理工作人员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申诉,联系人:丁兵,3261836。
(二)师德考评
1.考评范围:全校管理、教辅、服务部门工作人员,继续教育学院工作人员。学校领导单独考评,2013年9月已参加教学院系师德考评的人员不再参加此次考评。参加师德考评人员和优秀指标按照人事处核实为准。
2.考评要求:各机关支部和继续教育学院成立师德考评工作小组,制定师德考评实施方案。工作小组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师德考评,考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考评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填报《安康学院师德考评汇总表》。
3.报送材料要求:师德考评为优秀的人员须提交事迹材料,要求材料内容真实、字数1500字左右,考评工作小组组长负责审核;师德考评为不合格的人员由考评工作小组提交说明材料。考评汇总表、事迹材料和说明材料(均须考评工作小组组长签字并加盖公章)于2014年1月10日前报送至人事处教师发展服务中心,联系人:包立军,3261706。电子版发至邮箱:jsfzzx@aku.edu.cn。
人 事 处
2013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