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相关部门:
为充分发挥教学科研突出教师对青年教师的传帮带作用,提升我校青年教师教学科研水平,根据《安康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校发〔2013〕199号),现就青年教师导师遴选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申报人应符合校发〔2013〕199号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二、导师遴选程序及时间要求:个人填报《安康学院青年教师导师申报表》,院系部门审核推荐、汇总,并于2013年12月18日11时前报人事处,人事处会同教务处、科技处进行资格审查,公示审核结果,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联系人:包立军,3261706
人事处
201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