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部门:
按照学校《安康学院江北校区工作及交通补贴发放办法》规定:工作及交通补贴按学期统计,由人事处审核汇总,经网上公示后,报计财处发放。截止目前,相关院系、部门仍未报送2013年上半年(2012-2013第二学期)工作及交通补贴,无法为江北校区上班的教职工及时发放补贴,教职工意见很大。
为做好此项工作,请相关院系、部门抓紧时间做好上学期工作及交通补贴统计,于11月22日17:00前报人事处,逾期未能报送的,只能安排至本学期末与下半年工作及交通补贴一同审核发放。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1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