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贯彻落实《安康学院关于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校党发〔2013〕1号),切实推进我校师德师风建设,造就高素质教师队伍,根据《关于印发<安康学院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考核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校发〔2013〕13号)文件要求,现就2012-2013学年教师职业道德考评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各院系在岗教师。
二、具体要求及说明
1.请各院系按照校发〔2013〕13号文件要求,成立院系师德建设领导小组,安排布署教研室评估和院系综合评估工作。
2.各院系根据师德考评综合得分及考评优秀比例,经院系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师德考评为优秀的人员名单。
3.院系师德考评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填报《安康学院教师职业道德考评汇总表》(附件1)。师德考评为优秀的人员须提交事迹材料,要求材料内容真实、字数1500字左右,院系负责审核。师德考评为不合格的人员由院系提交说明材料。
4.事迹材料和说明材料由院系负责此项工作的领导签名,并加盖院系党政公章。
5.考评汇总表、事迹材料和说明材料纸质版于教师节前报人事处,电子版发至邮箱:jsfzzx@aku.edu.cn。
6.学校师德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处,负责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评估、奖惩的具体组织管理工作,受理、协调处理对师德考核结果有异议的申诉。联系电话:3261706。
附件1:安康学院教师职业道德考评院系汇总表
(附件请在“人事处教师发展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内下载)
人事处
2013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