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部门:
接省教育厅通知,征求各高校对《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权管理办法(试行)》和《陕西省实验技术人员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修改意见。现将两个文件的讨论稿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院系或部门实际,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13年7月12日16时前报人事处。人事处将意见汇总后形成学校的修改意见,于7月15日前报省教育厅。
附件1《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权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2《陕西省实验技术人员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人 事 处
二〇一三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