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期末工作安排,请于7月10日前完成本院系职工考核工作。
1.考核范围:教学院系工作人员,含专任教师、教辅人员、秘书和工勤人员。辅导员的考核由学工部统一组织。参加考核人员和优秀指标按照人事处核实为准,《考核登记表》请到人事处统一领取。
2.本次考核仍然按照《安康学院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执行。请各院系按照《安康学院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规定的程序认真组织实施考核工作,在德、能、勤、绩全面考核的基础上,重实绩,讲贡献,把在教书育人、应用型人才培养、迎评促建等方面业绩突出的人员评选出来,发挥年度考核在学校人才培养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同时,请参照《安康学院工作人员考核评价指导性评分标准》,根据本院系的工作重点和岗位特点,细化考核指标和考评办法,增强考核工作的针对性和操作性,促进院系整体工作。
3.各院系成立考核工作小组,负责本院系的考核工作。考核工作小组人员名单、考核结果以及考核登记表于2013年7月10日前报人事处。
4.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构成如下:
组长:王兴林 副组长:闵小平 陈刚
成员:罗文谦 钟生海 刘强 苏汉青 许宝林
办公室设在人事处,负责学校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受理、协调处理工作人员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申诉。联系电话:3261836。
相关表格在附件中,请下载查看。
人 事 处
201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