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规范我校外聘教师的聘用与管理,根据《安康学院外聘教师管理暂行办法》(院发〔2009〕100号)和学校评建工作要求,现就报送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外聘教师材料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送材料
1、承担本、专科生的理论、实践课程的教学或指导本科生毕业设计等工作的外聘教师,填报《安康学院外聘教师审核表》(附件1)、《安康学院外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并附外聘教师课表(需教务处审核盖章)及支撑材料。
2、不承担教学工作的其他外聘教师,填报《安康学院外聘人员登记表》,并附支撑材料。
3、院系汇总填报《安康学院外聘教师学期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jsfzzx@aku.edu.cn。
二、具体要求
1、《安康学院外聘教师审核表》按学期申报,需教务处、人事处审核并报送主管校长审批。
2、支撑材料包括外聘教师的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相关职业或执业资格证、获奖证书等(报送加盖院系公章的复印件,原件由院系负责审核)。
3、外聘师资的资质及教学质量直接关系到我校专业人才的培养。请各院系严把外聘教师的资质审查关。
4、外聘教师聘用需严格执行《安康学院外聘教师管理暂行办法》,未履行相关手续的外聘教师不予核发工作报酬。
5、请各院系于3月13日12时前将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报送至人事处教师发展服务中心。
联系人:包立军 联系电话:3261706
附件1:安康学院外聘教师审核表
附件2:安康学院外聘人员登记表
附件3:安康学院外聘教师学期汇总表
(附件请在“人事处网站—教师发展服务中心—教师服务—下载专区”内下载)
人事处(教师发展服务中心)
201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