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院系、部门:
根据《安康学院江北校区工作及交通补贴发放办法》,请做好本学期教职工在江北校区上课、上班工作量统计工作。
一、教师在江北校区上课,工作量由江北校区院系根据课表进行统计,课时量不乘相应系数。
二、江北校区院系安排的值班(含辅导员),由所在院系按照值班表进行统计。
三、管理服务部门的人员在江北校区上班由所在部门负责统计。
四、学校安排的值班,由学院办公室负责统计。
本学期上述统计截止时间为2013年1月26日。人事处负责汇总,公示后报计财处发放工作补贴。交通补贴按照《安康学院江北校区工作及交通补贴发放办法》由计财处核拨至院系和部门。
人 事 处
2013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