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机关支部、继续教育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事业单位各类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陕教人〔2012〕34号)和《安康学院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请于2013年1月11日前完成本部门工作人员考核工作。
1.考核范围:全校管理、教辅、服务部门工作人员,继续教育学院工作人员。学院领导单独考核,处级、副处级(实职)干部由学校组织部统一考核。2012年7月已在教学院系考核的人员不再参加此次考核。参加考核人员和优秀指标按照人事处核实为准。
2.考核要求:各机关支部和继续教育学院要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制定考核实施方案,将小组名单于2012年12月28日18:00前报人事处,同时领取考核表。被考核人按照岗位职责要求,撰写个人年度总结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填写考核登记表。考核工作小组在民主测评的基础上,根据被考核人平时表现和个人总结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初步意见,明确被考核人的考核结果: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考核结果连同考核表于2013年1月11日前报人事处。
3. 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构成如下:
组长:王兴林 副组长:闵小平 杨行玉
成员:胡 波 罗文谦 苏汉青 许宝林
办公室设在人事处,负责学校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受理、协调处理工作人员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申诉,联系电话:3261836。
2010年-2012年聘期考核可结合本年度考核同时进行。
人 事 处
2012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