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11月10日职称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确认闵小平、朱新鹏2位同志具备教授职务任职条件,同意推荐上报省教育厅参加评审。
二、确认杨运庚、鲍丽、陈绪敖、李本庆、杜敏、杨芳、谢满超等7位同志具备副教授职务任职条件,同意推荐上报省教育厅参加评审。
三、确认章骞、赵斌、孙卫斌、党中华、肖艳平、崔德全、王贞惠、李光梓、庞静、杨瑞明、章倩茹、李支其、高鸽、黄婷、唐百晓、方昕、郭西魁、崔炜荣、白静华、张兴辉、余顺园、牛洪涛等22位同志具备讲师职务任职资格。
四、确认杨行玉同志具备研究员任职条件,同意推荐上报省社科院参加评审。
五、确认李强同志具备(图书)研究馆员任职条件;刘蓉、云洁2位同志具备(图书)馆员任职条件,同意推荐上报省文化厅参加评审。
广大教职员工如有异议,请于11月12日至11月14日以书面形式向监察处、人事处反映。
安 康 学 院
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