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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退休同志重新确定岗位等级公示

发布日期:2012-09-28    作者:人事处     来源:     点击:

全校教职工: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中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对200671日之后到完成首次岗位设置和岗位聘任之前,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比照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岗位等级,重新计算退休费,并从本单位完成首次岗位设置和岗位聘任的下月起执行。”人事处按学校岗位聘任程序,组织实施了退休人员重新确定岗位等级的工作。

经个人申报,人事处审核材料后,学校岗位设置与聘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认为李胜和、谢克藻与张治臣等3位同志可以确定副教授一级岗位,余海章同志可以确定副教授二级岗位,拟上报教育厅批准,兑现待遇。

现将确定岗位等级结果进行公示,对结果如有异议,请于20121019日前请向岗位设置与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办公室设在人事处(32618363261068)。

附:个人条件

序号

姓名

退休时间

聘任时间

申报岗位

聘任条件

1

李胜和

2008-12-1

1994-12-1

副教授一级

符合副教授一级聘任条件(5):
省级农业推广奖励,三等奖第3名;
省级优秀党员;
作为主要成员(前3人)参与省级实验示范基地县;
作为主要成员(前3人)参与省级及以上重点学科、专业实验室、工程中心、人文社科基地等建设。

2

谢克藻

2006-11-1

1994-4-1

副教授一级

符合副教授一级聘任条件(5):
主编学术专著,10万字以上;
省级师德先进个人。

3

张治臣

2009-11-1

1994-12-1

副教授一级

符合副教授一级聘任条件(5):
陕西省突贡专家

4

余海章

2007-1-1

1995-12-2

副教授二级

符合副教授二级聘任条件(5):
任职六年以上,且论文四篇。

人 事 处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