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教职工: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中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对2006年7月1日之后到完成首次岗位设置和岗位聘任之前,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比照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岗位等级,重新计算退休费,并从本单位完成首次岗位设置和岗位聘任的下月起执行。”人事处按学校岗位聘任程序,组织实施了退休人员重新确定岗位等级的工作。
经个人申报,人事处审核材料后,学校岗位设置与聘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认为李胜和、谢克藻与张治臣等3位同志可以确定副教授一级岗位,余海章同志可以确定副教授二级岗位,拟上报教育厅批准,兑现待遇。
现将确定岗位等级结果进行公示,对结果如有异议,请于2012年10月19日前请向岗位设置与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办公室设在人事处(3261836,3261068)。
附:个人条件
序号 |
姓名 |
退休时间 |
聘任时间 |
申报岗位 |
聘任条件 |
1 |
李胜和 |
2008-12-1 |
1994-12-1 |
副教授一级 |
符合副教授一级聘任条件(5): 省级农业推广奖励,三等奖第3名; 省级优秀党员; 作为主要成员(前3人)参与省级实验示范基地县; 作为主要成员(前3人)参与省级及以上重点学科、专业实验室、工程中心、人文社科基地等建设。 |
2 |
谢克藻 |
2006-11-1 |
1994-4-1 |
副教授一级 |
符合副教授一级聘任条件(5): 主编学术专著,10万字以上; 省级师德先进个人。 |
3 |
张治臣 |
2009-11-1 |
1994-12-1 |
副教授一级 |
符合副教授一级聘任条件(5): 陕西省突贡专家 |
4 |
余海章 |
2007-1-1 |
1995-12-2 |
副教授二级 |
符合副教授二级聘任条件(5): 任职六年以上,且论文四篇。 |
人 事 处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