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拔推荐2012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通知
各院系、机关支部:
为进一步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环境,切实加强我院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按照人社厅《关于开展2012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12〕157号)和教育厅通知,我院可以推荐上报1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参评人选,现就我院开展此项选拔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推荐范围和条件
1.推荐范围
推荐上报人选必须在全院在职的专业技术人员中选拔。享受副省(部)级及其以上待遇的专家、学者,以及在本院系、本部门中担任党政领导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原则上不予推荐。
2.推荐条件
严格按照《2012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条件》(附件1),以取得的教学和科研业绩、成果以及贡献为依据,其业绩、成果和贡献应得到同行专家的认可。要重点选拔在教学、科研专业技术岗位上表现突出的优秀创新型人才。
二、选拔推荐办法和要求
1.本次选拔工作采取由各院系、各机关支部推荐,专家评议,学院审定,推荐上报的方式进行。
2.各单位应确保选拔质量,按照文件要求,切实把做出过重大贡献和取得突出业绩的专家、学者选拔出来。原则上各院系、各机关支部可以推荐1人。
3.凡经单位审定的推荐人选,报送学院前,必须在本院系、本部门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的办法由各院系、各部门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确定。
三、报送材料要求
1.报送材料包括:《2012年度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选情况一览表》一份(附件2);《专家情况登记表》三份(附件3)《2012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人选基本情况简表》一份(附件4)。
2.请务必于2012年4月9日12时前将申报材料报送人事处。
人 事 处
201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