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2年陕西省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我院拟推荐2012年陕西省先进工作者参评人选1名,请按照下列要求做好推荐工作。
一、评选原则
要坚持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优中选优、宁缺毋滥。
二、推选条件和范围
2007年以来,在教育战线取得优异成绩的一线教师或管理人员,推荐的省级先进工作者应是在教育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家和学术带头人,具体指享受国家或政府津贴;或获得省级以上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的人员。已经获得省部级以上先进工作者称号、已退休人员原则上不参加推荐评选(有特殊贡献者除外)、已逝世先进人物不再评选推荐。
三、推荐程序和要求
1.各部门根据推选条件推荐人选1人。
2.学院召开相关职能部门会议联评,确定推荐人选并上报。
请各部门于3月13日(星期二)16:00以前将推荐人选报送学院人事处,联系人:丁兵。
工 会
人事处
2012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