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机关支部、继续教育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事业单位各类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陕教人〔2011〕22号)和《安康学院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请于2012年1月6日前完成本部门工作人员考核工作。
1.考核范围:全院管理、教辅、服务部门工作人员,继续教育学院工作人员。学院领导单独考核,处级、副处级(实职)干部由学院统一考核。2011年7月已在教学院系考核的人员不再参加此次考核。参加考核人员和优秀指标按照人事处核实为准。
2.考核要求:各机关支部和继续教育学院要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制定考核实施方案,并将小组名单于2011年12月20日18:00前报人事处。被考核人按照岗位职责要求,撰写个人总结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填写考核登记表。考核工作小组在民主测评的基础上,根据被考核人平时表现和个人总结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初步意见,明确被考核人的考核结果: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考核结果连同考核表于2012年1月6日前报人事处。
3. 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构成如下:
组长:王兴林 副组长:闵小平 杨行玉
成员:王新民 苏汉青 胡 波 罗文谦
办公室设在人事处,负责学院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受理、协调处理工作人员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申诉。
人事 处
201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