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系:
根据《安康学院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请于6月30日前完成本部门考核工作。
1.考核范围:教学院系工作人员,含专职教师、教辅人员、秘书和工勤人员。辅导员的考核由学工部统一组织。参加考核人员和优秀指标按照人事处核实为准。
2.各教学院系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并将小组名单于6月22日18:00前报人事处。考核结果连同考核表于2010年6月30日前报人事处。
3.院系领导考核结果以学院党委组织部“三位一体”考核结果为准,其专业技术考核优秀结果仅作为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
4.请各教学院系到人事处领取统一印制的考核表。
5. 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构成如下:
组长:王兴林 副组长:闵小平 陈刚
成员:王新民 苏汉青 单福东 刘强 罗文谦
办公室设在人事处,负责学院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受理、协调处理工作人员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申诉。
附《安康学院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
人 事 处
201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