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部门:
根据陕西省职称改革办公室、教育厅《关于2010年度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教师系列、工程实验系列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陕职改办字[2010]105号)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10年新进教职工职称认定及转换工作安排如下:
一、范围 2010年新进教职工。
二、办法 严格按照陕人发[2003]83号、陕教师[2003]89号、陕职改办[2010]105号文件、安康学院发[2009]8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有关规定
(一)具有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证书,经半年考察,表明能胜任助教职责,可以申请认定助教。
(二)已有职称(非高校教师)且符合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条件的教职工可申请转换为同级高校教师系列职称。
(三)申报其他系列初级职称的按照其它职称评审办法办理。
四、上报材料的有关要求
(一)申请认定初级职称教职工请严格按照要求填写《安康学院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表》(一式两份)。
(二)申请转换职称教职工请如实填写《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转换系列聘任专业职务审批表》(一式三份),并提交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五、时间安排
1月17日下午5:00前,报送人事处办公室(307室)。
联系人:周云;联系电话:3261706
学 院 职 改 办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