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发布日期:2010-04-12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院系、各部门: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及其子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附件1),我院可以选派2名高级访问学者或访问学者和1名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人员,请各院系、各部门组织教师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范围
1、网上报名。根据《201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详见http://www.csc.edu.cn/Chuguo/49b87f444c814f4bb5f52d28a1ae7c68.shtml),进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上申报系统完成网上报名。
2、提交材料。2010年4月16日前将网上审核合格的材料打印后,连同其他附件材料一式三份交至学院人事处。
3、上报材料。2010年4月20日前将教师完整的项目申请材料审核、汇总后,由学院研究确定人选等额推荐上报陕西省教育厅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二、 申请材料报送时间及地点
报送时间:2010年4月16日。
报送地点:人事处(行政楼3楼)
咨询联系人:周 云(人事处) 电话:0915-3261706
三、需要说明的相关问题
1、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是实现“教师国际化”的重要途径,也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院系、各部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
2、教师申请时需提交国外院校的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含意向性)及外语水平合格证明(外语水平应达到《201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要求及有关情况说明》规定的合格标准,详见附件1中的附件5)。
人事处
2010年4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