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国庆节、中秋节放假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9-25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部门、各系(院):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现将2009年国庆节和中秋节放假时间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10月1日―8日放假,10月9日(星期五)正常上班(学生8日上晚自习)。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不休息,分别补10月7日(单周星期三)、10月8日(单周星期四)的课程。9月26日(星期六)、10月11日(星期日)照常公休。 二、有关要求: 1、各院系、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放假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认真开展节前安全大检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切实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各院系辅导员假期前要面向学生开展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严防各类学生违纪、安全事故的发生;保卫处要加大安全保卫工作力度,合理调配值班人员,加强门卫管理和学校办公楼、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学生食堂和宿舍等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坚持24小时值班,确保假期校园的安全稳定。 2、国庆节前各院系要做好国庆氛围的营造,组织开展各种宣传、教育活动;10月1日,要组织在校学生观看国庆阅兵和庆祝建国60周年晚会,并在假期积极组织各种文体活动。以上工作由办公室牵头,会同宣传部、学生处、团委、后勤集团拿出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3、时值甲型H1N1流感疫情高发期,各院系要加强对学生的甲型H1N1流感疫情相关知识教育,对假期离校学生,返校后第一时间进行体温测量,并做好记录工作,发现发热学生立即隔离。学校提倡师生在校休假,各院系要告诫学生尽量避免节日期间参加各类大型集会和外出旅游;各单位要做好假期校内疫情防控工作,一旦发现疑似病例,要第一时间向主管部门和校值班干部、带班领导报告,及时处理,避免疫情扩大。 4、各部门、各院系要妥善安排好本部门值班工作,确保安全稳定,如有突发事件第一时间进行处理和上报;图书馆适当安排开放时间,保证在校学生学习阅览;学院假期值班人员、安全稳定24小时值班干部和带班院领导要坚守工作岗位,确保信息畅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