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安康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培养工作实施办法(修订)》(校发﹝2016﹞182号)和《安康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培养目标任务书》,2019年导师对青年教师培养周期已经结束,须对导师和青年教师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1.12月14日前,青年教师将所需材料纸质版提交至人事处103室,汇报PPT电子版发送至245851544@qq.com;
2.12月16日下午16:00点,在江南校区第一会议室召开考核会,请青年教师准备好材料和汇报PPT,按时参会。
二、提供材料清单(时间范围: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或第二学期)
1.教学进度表;
2.教案;
3.听课记录(青年教师);
4.导师听课、点评指导记录(导师);
5.一门课程期末考试试卷;
6.个人教研科研成果(培养周期以内)。
三、考核要求
1.请各二级学院积极配合此项工作,提供给青年教师所需材料;
2.请各位导师和青年教师积极开展自查工作,对照文件要求准备材料,完成考核任务。
3.考核不能请假或延期,因学校安排外出学习或培训不能完成汇报任务的青年教师,可以委托他人将上述材料和个人培养周期内总结一并提交。
4.青年教师考核不合格,不能申报高一级职称;下一个培养周期,另外选聘导师重新培养。
附:参会人员名单
王芮婕 王 涛 宋昌伟 吴小华 刘 康(电信学院) 屈炼石 张胜海 谭诗民 王 辽
汪 勇 李秀春 吴晓雨 刘 欢 寇 坤 张佳莹 李 静
人事处
202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