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教职工:
根据《安康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建设实施办法(试行)》(校发﹝2019﹞98号)要求,经个人申报、二级学院初审、人事处形式审查、学校“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专家评审会评审、校长办公会审定,现将拟认定结果(按姓氏拼音排序)公示如下:
A类“双师双能型”教师(13人):
陈 芳 葛光环 何 斐 侯春娇 花俊丽 寇 坤 李净净 李 静 罗雅丽 齐玉岗 田洪云 向 波 邹圣雷
B类“双师双能型”教师(15人):
高艳艳 关惠尹 贾西栋 寇 莹 李 靖 吕仙利 南 京 牛洪涛 钱 莉 任莉莉 向艳丽 肖 剑 余顺园
张 芳 张海军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30日— 2021年1月4日
广大教职工如有异议,请向人事处反映,电话:3261706。
人事处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