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 《安康学院人员招聘工作实施办法》和《安康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聘启事》,经过资格审查、心理测试、网络面试等环节考察,并经学校研究,同意招聘胡延雷等4位同志来我校工作,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1年10月26日-11月1日。
公示期间接受监督,如有异议请向纪委综合室或人事处反映。联系电话:0915-3261865(纪委综合室)、3261706(人事处)。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学历学位 |
毕业院校 |
毕业专业 |
应聘二级单位 |
1 |
胡延雷 |
男 |
研究生/博士 |
湖南大学 |
化学 |
化工学院 |
2 |
李合平 |
男 |
研究生/博士 |
郑州大学 |
有机化学 |
化工学院 |
3 |
王锦涛 |
男 |
研究生/博士 |
中科院兰州化物所 |
材料学 |
化工学院 |
4 |
王雪 |
女 |
研究生/博士 |
韩国庆尚大学 |
化学工程 |
化工学院 |
人事处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