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安康学院教职工荣誉称号设置与评选管理办法(试行)》(校党发〔2023〕32 号)和《关于开展2025年校级教职工荣誉评选工作的通知》(党政办发〔2025〕8号)文件精神,人事处组织专家进行了评选和审查,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一)师德先进集体:经管学院、文传学院
(二)师德先进个人:董婷瑜、王克刚、廖彪、李峰、李豆豆、朱妮、王永东、师帅、刘铁、胡晓玲、查芳、郑治国、宋爱军、云洁、何飞
(三)优秀教师:朱燕、张芯、崔瑜、刘芹、范义付、乔雅洁、周琼、王中兴、李静(医学院)、顾浩峰
(四)优秀教育工作者:黄娟(马克思主义学院)、刘婷、王开忠、刘煜、沈宏洁
(五)从事教育工作30年:储玖琳、何晓燕、齐丽英、王庆春、崔有第、彭涛、崔晓宇、谭自力、杨芳、鲁延安、高晓敏、乔红艳、田兆杰、郝礼军、刘勇、张恒嗥、李侠、宦咏梅、魏彩霞
公示期为2025年7月1日至7月3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人事处反映,电话3261836。
人事处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