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价答辩时间:2025年9月3日19:30
二、评价答辩地点:江南校区行政楼3楼会议室
三、评价答辩程序
1.个人述职(不超过8分钟,同批次人员抽签确定顺序)。主要说明本人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的经历及业务学习、培训等情况;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德、能、勤、绩等方面)。
2.评委质询答辩(不超过12分钟)。
3.评委根据申报人述职情况评分,职改办将评分结果计入个人量化积分(评委打分去掉1个最高分、1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平均分减去75分后计入个人得分,实验系列中级占个人量化总分的50%,其他非教师系列中级占40%、副高级占30%、正高级占20%。得分低于75分的,取消当年评审资格)。
4.答辩现场职改办将提供申报人申报表和支撑材料,供评委查阅。
安康学院职改办
2025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