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安康学院“定责、定编、定岗”实施方案(2020)》(校党发〔2020〕79号)和《安康学院人员招聘工作实施办法(修订)》(校发〔2023〕191 号),结合学校人才工作形势,2026年拟引进人才的类别如下:
序号 |
类别 |
条件 |
引进方式 |
待遇 |
1 |
领军人才 |
具有两院院士、社科院学部委员等水平专家 |
全职 /兼职 |
《安康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实施办法》(校党发〔2025〕66号) |
具有国家级“四青”人才等水平专家 |
2 |
高级专家 |
具有正高级职称专家,年龄在45周岁以下 |
全职 |
参照校党发〔2025〕66号中博士的待遇 |
3 |
“校招共用”人才 |
硕士研究生、副高级及以上职称,40周岁以下,《关于报送安康市“校招共用”引才用才需求的函》 |
全职 |
根据《安康市“校招共用”引才用才实施办法(试行)》一事一议 |
4 |
博士 |
符合需求的应往届博士,40周岁以下 |
全职 |
校党发〔2025〕66号 |
5 |
年薪制博士、行业专家 |
年薪制博士学科专业符合博士招聘需求,行业专家学科专业符合“校招共用”人才招聘需求,年龄可适当放宽 |
全职 |
不解决编制,参照校党发〔2025〕66号和“一事一议” |
请各二级学院结合本单位学科专业建设及发展的实际需要,按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学科专业目录列出所需学科专业名称及代码,并于2026年1月15日前将送本单位2026年进人计划报送至师资科(行政楼103),逾期不报视为放弃申报),纸质版(见附件)需经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同时发送至544254526@qq.com)。
人事处
202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