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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层次人才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3-02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安康学院高层次人才考核工作实施办法》(校发〔2020〕111号),现将高层次人才2025年年度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类别及考核对象

1.年度检查:校党发〔2018〕106号文件界定的各类高层次人才,包括学科首席专家、双聘教师、客座教授、兼职教授(研究员)、特聘研究员、2021年及以后引进或学成归来的博士。

2.聘期考核:①聘期将满的聘用高层次人才;②2021年引进(学成归来)的博士,按照协议进行第一聘期(4年)的聘期考核。

引进不满1年的高层次人才本次不进行考核。

二、考核内容

为协议中约定的岗位职责和聘期任务。

三、考核程序

1.用人单位组织高层次人才填写《安康学院高层次人才年度自查表》、组织2021年引进(学成归来)的博士填写《安康学院高层次人才聘期考核表》,并核验支撑材料;

2.二级单位研判高层次人才聘期任务年度进展情况,年度检查结果分为良好、一般、缓慢,聘期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并将结果形成报告提交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审定结果。

四、报送材料

请二级单位于2026310日前将材料报送至行政楼103室。报送材料如下:

1.检查工作小组名单(负责人签字、二级单位盖章);

2.《安康学院高层次人才年度自查表》《安康学院高层次人才聘期考核表》及支撑材料复印件。(负责人签字、二级单位盖章)

未尽事宜,请与人才工作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3261706。


附件:1.安康学院高层次人才年度自查表

     2. 安康学院高层次人才聘期考核表


人才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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