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退休工作处是学校党委、行政领导下专门负责全校离退休教职工管理和服务工作的职能部门。坚持以人为本,认真贯彻、落实老同志的“两个待遇”,聚焦学校中心大局,为构建和谐校园充分发挥应有的桥梁、纽带作用。
主要职责:
1.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离退休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确保离退休同志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得到执行;
2.积极协助离退休党支部和各协会开展活动,丰富离退休教职工的生活;
3.关心关怀生活困难的离退休职工,化解矛盾,维护学校安全稳定;
学校党委设有离退休职工党总支,下设2个离退休支部,负责离退休职工党建和思想政治等工作。
现成立有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老龄委、老教授协会、 “夕阳红”合唱团 、门球队、太极拳(剑)队、木兰扇(剑)队等协会和组织。